各地科技服务业支持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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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科技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是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的助推器,在引领技术创新和带动经济发展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2018年,为规范科技服务业的分类标准和统计口径,国家统计局出台了《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8)》,将科技服务业划分为7个大类、24个中类和88个小类。2019年,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科技服务业中的“分析、试验、测试以及相关技术咨询与研发服务”列入国家鼓励类产业。国家对科技服务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进一步凸显了其在建设科技强国中的核心地位。科技服务业是建设科技强国的关键支撑,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 

 

2025年2月工信部科技司对科技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公开征求意见,文件中提到科技服务业主要包括研究开发服务、技术转移转化服务、企业孵化服务、技术推广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咨询及其他科技服务等十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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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科技服务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工作指引

 
 
 
 
 

一、支持方向  

1、 小微企业快速成长项目支持内容:支持2024年营收低于1000万元的科技服务业小微企业,在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推广服务、检验检测认证、工程设计、地质勘查、工业设计等领域,围绕打造特色产品和服务开展技术研发,通过技术创新提高服务能力和产品竞争力,快速成长为科技服务业规模企业。项目目标:结项时需完成技术指标和经济效益指标(如营业收入、上缴税金),实现企业营收快速增长,并达到一定的发展规模,且主营业务属于科技服务业。

2、 规模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支持内容:支持营收1000万元及以上的科技服务业规模企业,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的科技服务需求,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形成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模式,带动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应用人工智能、大模型等各类新工具,提升研发效率,提高服务和产品质量。项目目标:结项时需完成技术指标和经济效益指标的同时,应形成一套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模式,实现企业营收增长,提升企业竞争地位,支撑企业高质量发展。

3、 生态营造项目支持内容:支持我市各类创新主体打造学术交流、成果对接、产业衔接相融合的科创服务模式,营造良好科创服务生态。包括打造科创服务平台并配套供需对接、宣讲培训、创业孵化、科技金融等系列品牌活动,或以国际性、全国性重大学术交流活动为平台载体,引聚各类科创资源在津发展,并配套成果展示或创新赛事等内容。项目目标:结项时需结项时,形成成熟的科创服务模式,并提交运行报告,同时还需完成下列指标:模式一,举办系列品牌活动≥10场,服务各类创新主体数量≥200家;模式二,重大学术交流活动参与人数≥200人/场,参与活动的外省市主体占比≥30%。

二、申报条件

小微企业快速成长项目、规模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

1、 第一申报单位须为天津市科技服务业企业;

2、 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正式职工,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生态营造项目:支持各类创新主体申报,鼓励京津合作打造科创服务模式,推动各类资源融入首都科创服务体系,带动我市科技服务业发展。

项目起止时间:建议为2025年4月—2026年9月。规模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可结合实际情况,酌情延长,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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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支持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一、壮大科技服务业市场主体  

(一)加快科技服务业企业能级跃升。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向平台化和综合性服务机构发展,打造面向全球、领先全国的科技服务品牌。鼓励科技服务业企业拓展海外市场,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设立海外研发中心、海外科技园区与海外孵化器。(责任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吸引全球科技服务机构聚集发展。落实好本市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相关政策,鼓励跨国企业加大科技服务业领域投资,吸引全球知名科技服务机构落地发展。支持知名跨国公司和国际顶级科研机构,在京建设研发创新中心或开放创新平台,引入国际资源,扩大开放合作。(责任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商务局、市投促中心,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做优做强。鼓励高成长科技服务业企业实施技术含量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不断形成新增长点,持续扩大科技服务业规模体量。引导企事业单位加强布局科技服务新业务新板块,高起点成立科技服务业企业。支持科技服务业小微企业快速发展,实现“小升规”。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创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实现科技服务能力与自身发展双升级。(责任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四)推动科技服务业企业持续提升创新能力。鼓励科技服务业企业持续加大科研投入,积极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建设国家和北京市高能级创新平台,加大国际专利布局、创制先进标准,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关政策支持。支持在京企事业单位开放应用场景,为科技服务业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提供验证、迭代创新和示范应用的平台,加快落地一批能够促进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前沿技术等应用示范和验证迭代的应用场景项目。(责任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培育科技服务业新增长点  

(五)促进研究和试验服务规模化发展。面向医药健康、新材料、智能制造等重点产业领域,引导企业围绕创新链和产业链,布局研发服务链,加强高质量科技供给,培育壮大研发服务主体规模。围绕未来产业细分方向,支持新建或提升一批亟需紧缺的共性技术平台,开展前沿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强化产业共性技术源头供给。紧抓科研范式变革机遇,鼓励企业探索人工智能大模型助力科研新模式,在新药研发、基因研究、新材料研制等领域,探索研发一批分学科的数据库和智能体,提供开放式研发服务。(责任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六)引导工程技术服务与设计服务数智化发展。支持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企业围绕智能建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基建等领域发展需求,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核心装备研制、标准规范制定,不断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促进工程技术服务企业数智化升级,开展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鼓励建筑信息模型、城市信息模型、基于模型的数字产品定义、基于模型的数字企业等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进一步提升行业智能化发展水平。推动技术领先的设计企业开展面向未来的学科交叉型前瞻设计创新,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建立研发设计与生产制造融合发展的产业创新中心,构建“设、研、产、销”综合设计服务生态体系,持续增强高端工业设计研发能力和全流程设计能力。(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七)鼓励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与新兴产业融合发展。聚焦高精尖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需求,引导检验检测企业开展检测技术攻关,建设一批安全性检测、适配验证、质量检测、极端条件可靠性测试、认证公共服务等高能级检测服务平台,提升检验检测专业化水平。鼓励企业整合检验检测、认证、培训等服务资源,加快区块链智能合约等技术应用,发展在线检测、自动化检测、平台分包和物联网智能检测等新模式,提供线上线下结合的一站式综合服务。支持检验检测平台申报纳入首都科技条件平台,面向企业提供专业开放共享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八)巩固技术转移转化、创业孵化、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优势。聚焦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加快建设一批技术转移机构、概念验证平台,为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供专业化服务。支持孵化机构建设垂直领域硬科技孵化器,积极打造标杆孵化器,深度链接科研院所、创投机构等要素资源,提升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服务水平。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积极拓展专利价值分析、专利运营等高附加值专业服务,逐步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壮大知识产权服务规模。(责任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知识产权局)  

(九)持续提升科技金融、科技咨询整体实力和竞争力。鼓励众创空间、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特色产业园与金融机构开展战略合作,建立“财务顾问+”综合业务模式,为入驻企业及创业团队提供精准化、个性化投融资服务。持续做大科技信贷、科技租赁、科技担保等业态,增创科技金融发展新优势。促进科技咨询机构数智化升级,搭建行业性数据服务平台,开展大模型应用,加强面向创新前沿、新兴领域的服务能力建设,打造“咨询+赋能+资源整合+投资”的一体化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北京分行、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十)积极培育科技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把握数字技术渗透趋势,引导科技服务业企业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数字技术应用,促进发展模式转变,培育共享科研、数字化研发协同、敏捷研发等新业态,探索研发驱动型产业发展新模式。鼓励科技服务业企业纵向延伸服务链条、横向探索业态跨界,实现业务模式转型,培育集成化、网络化、平台化服务能力,探索研发设计服务一体化发展新模式。(责任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优化科技服务业发展生态体系  

(十一)打造科技服务业特色集聚区。鼓励各区围绕区域产业优势和特色发展领域,吸引和集聚科技服务业企业,围绕科技服务功能拓展、生态优化,引导和促进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支持产业园区围绕主导产业方向,引进研发、中试、知识产权、股权投资等专业化市场化服务机构,建设科技服务驿站,构建“基金+数据+科技服务”生态,提升创新服务能力。推动北京科技服务机构在津冀布局发展,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供跨区域智能化全栈式科技服务。(责任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二)促进科技服务业人才集聚。用好市区人才计划和人才工程,鼓励科技服务业企业面向全球招引拔尖人才、专业人才、紧缺人才。支持科技服务人才参与技术经纪、知识产权等职称评选,推动将更多科技服务细分领域人才纳入全市国际职业资格认可目录。推动产教融合和科教融合,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行业组织开展科技服务业专业技术培训。加强市区两级人才政策衔接与落实,强化区级人才引进、落地服务责任,调动用人单位积极性,为科技服务领域人才引进、使用提供便利化服务。(责任单位:市人才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三)完善科技服务业金融支持。支持金融机构用好贷款贴息及担保费用补助等政策工具,加大对科技服务业企业融资支持力度。鼓励具备条件的科技服务业企业充分利用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解决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用好企业上市服务机制及支持政策,加强科技服务业企业上市培训辅导,畅通科技服务业企业上市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北京证监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知识产权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四)强化科技服务业服务保障。建立市区两级科技服务业统筹推进机制,市级相关部门依照职责承担细分领域发展促进任务,制定引导政策,各区制定科技服务业专项政策或方案。用好市区两级相应工作机制,做好企业走访、政策宣讲与辅导服务,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加强科技服务业统计监测评价,开展科技服务业发展跟踪。挖掘科技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推介,营造科技服务业发展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统计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

 

江苏省:加快培育壮大现代高科技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措施

 
 
 
 
 

一、大力培育领军企业

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前沿科技的引领作用,加快新兴领域高科技服务业发展,开辟新赛道、培育新动能、增创新优势。

1.着力做优做强头部公司。积极招引国内外头部科技服务业企业在苏设立区域总部或功能性总部,引导省内科技服务业企业以科技创新引领转型升级,加强新赛道新领域前瞻布局,积极向高端化、平台化、智能化拓展,并通过交叉持股、并购重组以及战略合作等方式提升发展能级,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服务品牌,对年度营业收入增量达10亿元以上的科技服务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定政策支持。

2.着力培育壮大隐形冠军。积极促进新兴领域科技服务业企业快速成长,对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以上的科技服务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其当年投入的贷款给予一定政策支持。

3.着力开展“小升高”行动。积极扶持科技服务业小微企业持续发展,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业化指导,对首次认定通过、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且已纳入规模以上企业统计库的科技服务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其当年投入的贷款给予一定政策支持。

4.着力孵化新业态新模式。积极鼓励新型研发机构、高新园区、各类孵化器以及大学科技园等,有效培育未来产业领域科技服务业企业,符合条件的可列入省未来科技创新标杆企业培育库,有条件的地区对入库企业给予一定政策支持。

二、积极构建产业集群

4. 深化科技服务领域市场取向改革,创新思路和方法,积极运用公司化方式构建创新服务链,在重点领域抢占先机,加快发展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5.研发业态。统筹推进研究开发、概念验证、检验检测、技术推广、知识产权等高质量服务供给,积极培育市场化新型研发组织、研发中介和研发服务外包等新业态。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创新平台等组建科技服务业创新联合体(公司),符合条件的给予财政资金奖补。支持高新园区共建重点产业链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强化技术攻关、产品开发、场景应用服务。推动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改革,推广“互联网+检验检测”“AI+检验检测”等新模式,构建发展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推进概念验证中心社会化运营,加强“原型制备与技术可行性验证”“商业前景验证”等服务。加快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集成化、社会化转型,着力支持有条件的公司上规模、上水平,对高校技术转移中心按绩效实施奖补。积极培育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全链条新业态,鼓励通过知识产权增值服务提升公司发展质效。

6.创业孵化。重点发展平台型、专业化“硬核”科技孵化器,鼓励多元主体投入共建,支持头部企业和创投机构发挥资源、市场、应用场景优势,建设运营垂直领域的生态孵化器。围绕“51010”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和“10+X”未来产业布局,建设创新加速器,开展超前孵化、深度孵化、虚拟孵化,大力发展投孵联动、持股孵化、产业链协同孵化等模式,加快孵化一批硬核科技企业。

7.数智产业。以新一代信息技术融通创新为主线,大力发展智能物流、在线教育、远程医疗、数字孪生、网络传媒、智慧康养、行业模型、算力服务、开源生态、数据交易等高端高效智能服务经济,催生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新业态新产业。加强场景应用与业态融合,特别是与先进制造企业、传统服务行业融合发展;加快前沿引领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促进技术集成与商业模式创新,积极培育科技领军企业和独角兽公司,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智服务产业高地。充分发挥“江苏数字科技平台”功能,运用大模型驱动供需适配、专业服务和科技金融等生成式技术市场发展。支持科技服务机构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

8.生物技术。适应生物技术深度发展趋势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需求,有序发展基因检测、基因诊断、药物研发、定制医药以及临床研究等新形态,支撑我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重点培育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外包服务(CXO)机构,打造新药筛选、新药安评等临床前公共服务平台;高质量建设大动物实验中心,加强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建设,支持有条件的机构获评国家GCP、GLP认证资质。对药品、医疗器械等创新产品建立高效审评审批、监管模式。

9.绿能降碳。紧紧抓住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大力发展碳足迹标识认证、数字能源管理、能源互联网以及第三方合同能源管理等新兴机构,积极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法律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

10.科技金融。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科技金融和金融科技互促并进、良性循环,积极发展数字金融、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科技保险、科技担保、重组并购、股债联动、知识产权质押等新模式新业态,以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为牵引培植科技创新全生命周期“耐心资本”,鼓励金融机构“贷款+外部直投”,着力提高投资和赋能综合效益。

三、打造产业发展生态

坚持政府有为、市场有效导向,把发展现代高科技服务业纳入科技创新总体布局,加强科学规划,统筹资源力量,提供平台支撑,努力实现在高质量轨道上突破发展。

11.优化科技平台支撑。依托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平台构建综合服务网络,着力推进科研设施、仪器设备、科技信息等资源开放共享,将科技服务业企业纳入科技创新券支持范围。

12.加强科技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专项融资产品,优化“苏科贷”“苏知贷”“苏质贷”“人才贷”“苏服贷”等金融供给,加快在全省范围推行“苏创积分贷”。支持高科技服务业企业上市融资,符合条件的纳入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库。

13.积极培育领军人才。把高科技服务业人才纳入相关各类人才计划,加快培养引进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给予高科技服务人才股权奖励,依法依规落实分期或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完善高科技服务人才评价标准,优化技术转移人才专业职称体系。加快培养高素质技术经理人队伍。

14.加快发展特色基地。支持省级以上高新区建设一批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单位,集聚高科技服务业企业和机构,打造形成高科技服务业特色基地,促进高新技术和现代服务融合发展。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等剥离拓展现有高科技服务业务,单独设立公司带动优势业态做优做强做大。

 

4

 

上海市:加快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一、壮大主体,提供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一)强化科技服务示范引领作用。鼓励科技服务业企业实施技术含量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重大创新项目,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纳入上海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等予以支持。鼓励科技服务业企业打造创新型企业总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民营企业总部,引入高端服务业项目,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纳入企业总部认定和奖励、现代化产业体系措施等专项政策予以支持。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组建企业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外资研发中心、开放式创新中心、创新联合体等,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支持。鼓励科技服务业企业纳入“浦江之光”数字化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委金融办)

(二)打造科技服务业发展集聚区。深化科技服务业示范区建设,鼓励各区结合张江高新区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按照规定给予企业用地、保障性租赁用房、人才落户等专项支持,引进研发设计、技术转移、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等高能级专业服务企业在沪落地集聚发展。聚焦生物医药、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领域,对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业示范企业,按照规定提供科技信贷产品支持,推动科技服务业企业集聚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责任单位:市科委、各区政府)
二、优化结构,构筑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三)加大新兴领域企业培育力度。支持高质量孵化器、创新创业载体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公共服务平台等建设,围绕重点产业和新兴领域,超前孵化、培育一批科技服务业“未来企业”。鼓励科技服务业企业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大力发展技术转移服务业,支持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鼓励本市高校院所开放科技成果资源,促进成果转化。鼓励科技服务业企业成为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利用科技创新券购买专业服务。(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委、各区政府)
(四)支持全球科技机构来沪发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落实本市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相关措施,鼓励跨国企业加大科技服务业领域投资,支持全球专业服务机构在沪发展。鼓励外资研发中心与本市企业、科研机构开展合作,引入国际行业组织和自然科学类学术组织。发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浦江创新论坛、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等溢出效应,引进全球先进科技成果和科技服务业企业。搭建科技服务业发展交流平台,鼓励本市科技服务业企业积极参与有国际影响力的专业论坛和展览展示活动。(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商务委)
(五)推动企业全球化布局。支持本市科技服务业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对外承接工程项目、国际技术服务外包业务,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落实出口退(免)税等政策。鼓励科技服务业企业在海外建设研发机构和离岸孵化创新基地,提供更为灵活的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等服务。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加强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研究与保护,适应新业态新领域新形势发展。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商务委、市税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版权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
三、提升能级,开辟高质量发展新赛道
(六)支持企业转型升级。鼓励科技服务业企业加快设备购置与数字化、智能化更新改造。鼓励能源化工、钢铁冶金、建筑市政、现代交通等专业技术服务行业升级发展,加快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鼓励具有共性技术平台的科技服务业企业,发挥资源优势,开拓新领域、布局新赛道。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技术升级改造,符合条件的,纳入相关科技攻关计划。鼓励各区面向科技服务业企业开放应用场景,拓展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数据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国资委、各区政府)
(七)加快专业化人才集聚。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引进高素质专业人才。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申报本市相关人才计划,对入选计划的科技服务业人才,按照规定提供人才引进、住房、子女教育、医疗、出入境、社会保障、来华工作许可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支持企业培育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健全企业家创新领导力培训体系,与高校强化产教融合、继续教育、在职培训联动,联合培养科技服务业人才。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通过合规返聘、柔性引进等方式,吸引退休专家等继续发挥作用,传授知识经验,提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人才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科委、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四、强化引导,营造高质量发展新生态
(八)加强专项支持引导。聚焦本市现代化产业体系领域,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新增重大投资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金额的10%、最高500万元的支持。在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中安排“科技服务业专题”,强化对中小企业的引导支持。鼓励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开展专业服务,符合条件的高成长、创新能力强的科技服务业企业纳入科技小巨人、专精特新、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等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市科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政府)
(九)支持企业做优做强做大。鼓励科技服务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发展质量。市、区两级加强支持,对首次升规达标的科技服务业企业,市级层面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财政奖励;对同比高增长的科技服务业企业,市级层面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财政奖励。鼓励金融机构完善和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科技服务业企业支持力度。按照规定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等税收政策。对经认定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企业,发生亏损的,可按照规定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责任单位:市科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政府)
(十)强化服务保障。加大市、区协同服务力度,推广企业服务专员制度,定制科技服务业企业“服务包”,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助推企业稳定发展。建立科技服务业发展跟踪机制,定期分析本市科技服务业发展情况。(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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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企业落户扶持方面,针对新迁入或新设立的符合一定条件的科技服务企业,在罗湖区注册且持续经营1年以上、上一年度对行业营收正向拉动的,按条件给予落户扶持。其中,国内外头部企业落户最高获1亿元扶持,细分领域优质企业落户最高可得100万元。细分领域中,对于工程技术与设计、工业与专业设计、检验检测与认证等三大重点领域中营收规模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科技服务企业,按条件给予最高100万元落户奖励。对新引进的科技服务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扶持,对非科技服务企业剥离现有科技服务业务在罗湖单独设立的符合一定条件的科技服务企业,按条件给予落户奖励,最高100万元。

在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方面,“科技服务业十条”将分别对高成长企业按营收情况分档给予最高300万元扶持,小升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扶持,以及对科技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转为企业法人单位的最高给予100万元扶持。围绕企业创新发展,罗湖提出将对可填报研发投入报表的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企业按每年每家企业最高300万元比例进行研发费用扶持;对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定、修订项目的科技服务企业分档给予项目扶持;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质检中心的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科技服务企业分五年给予最高2000万元扶持;对新认定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省级质检中心的重大创新载体科技服务企业提供500万元一次性扶持。突出聚焦聚集,打造专业楼宇加快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罗湖在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按照“楼宇集聚、片区集群”思路,加快打造“一楼一街一业”细分产业集群集聚发展格局。

在落户扶持、创优评级和人才住房保障等方面,以更大力度支持工程技术与设计、工业与专业设计、检验检测与认证领域三大细分领域企业的发展;同时鼓励引进和集聚相关领域科技服务企业,打造特色专业楼宇,加快建设罗湖科技服务业集聚区。

支持细分领域企业发展方面,罗湖将提供包括检验检测与认证资质、工程技术与设计资质、工业与专业设计资质等在内的资金扶持。其中,检验检测与认证资质方面提供10万元一次性扶持,工程技术与设计资质扶持方面按新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建筑服务企业或新迁入企业奖励500万元,新取得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企业或已有该资质的新迁入企业奖励200万元,新取得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的企业奖励50万元。、专业楼宇打造提供楼宇认证与改造升级支持。对楼宇运营主体补贴最高30万元,对有需求进行专业楼宇改造升级的投资方补贴最高500万元,进一步支持建设特色鲜明、企业聚集、功能完善的科技服务业专业楼宇。

支持制造企业应用科技服务改造生产流程,提升协同创新与产业协作能力,对获评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科技服务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其次要以科技服务为科技成果转化保驾护航,为开展科技服务技术交易的转让方、受让方企业提供最高100万元扶持,以及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为企业上市最高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扶持,为“菁英人才”提供人才住房安居、子女入学、健康管理、父母居家养老等综合服务保障,对首次在罗湖区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科技服务企业提供最高1亿元购房扶持,以及对购买设备仪器的科技服务企业按条件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6

 

成都高新区:开展科技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第二次)的通知

 
 
 
 
 

支持科技服务业专业化服务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包括促进标杆孵化器培育认定、开展中试线上云平台建设及运营以及高层次人才(团队)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7

 

重庆市:提升科技服务能力推动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一)实施科技服务能级提升行动。

全力壮大研究开发、科技信息与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科技金融等科技服务产业规模,着力提升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学技术普及等科技服务业效能,加快建设重点产业和领域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全市科技服务业增量提质,全面支撑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1.研究开发服务。支持面向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钢铁及有色冶金、能源化工、交通运输、建筑市政、生态环保等领域,提供技术研发、工艺优化、系统集成设计等研究开发服务。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整合科研资源,组建独立法人科技服务机构,面向市场提供专业化研究开发服务。支持科研院所、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提供技术加工、技术授权服务。支持工程设计、工业设计等机构开展设计仿真、样机设计、模拟试验等服务。支持先进算力平台面向科学计算、工程计算等领域,提供高密度、高效能的算力服务。支持面向信息技术、工业软件、生物技术、绿色低碳、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提升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服务能力。引导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面向社会提供实验验证、工艺开发、应用研发等服务。完善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平台功能,提高使用效率。到2025年,全市研究开发服务市场主体达2500家,年营业收入达1600亿元,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达1800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大数据发展局)

2.科技信息与咨询服务。大力发展软件产品和服务,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围绕关键领域和环节,提供工业软件、信息安全软件、基础软件、行业应用软件、新兴技术软件等软件服务。提升专业化信息技术服务能力,支持面向重点行业和领域应用需求,大力发展评测服务、数字内容服务、数据服务、互联网平台服务等信息技术服务。支持发展竞争情报分析、科技前沿动向、技术方向预见、科技政策对比、科技查新和文献检索等科技信息服务。鼓励发展科技战略研究、科技评估、科技招投标、管理咨询等科技咨询服务。积极发展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为企业提供集成化工程技术解决方案。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科技咨询等服务机构,支持建设软件和信息技术适配评测、咨询规划、开发服务、技术标准等公共服务平台。到2025年,全市科技信息与咨询服务市场主体达4.5万家,年营业收入达2500亿元,高水平智库达30家。(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科协)

3.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加强计量、检测技术、检测装备研发等基础能力建设,发展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观测、分析、测试、检验、标准、认证等服务。支持面向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信息通信、食品药品、特种装备、质量计量、测绘地理信息等领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发展。支持专业从事可靠性研究的第三方机构全方位开展产品、质量、服务、管理体系等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鼓励有检测认证资质和授权的生产制造类企业面向社会提供特定领域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鼓励重点产业领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参与标准制定、计量测试装备研究、技术规范研究等。支持面向智能制造、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建设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整合资源建设检验检测认证集团和全市理化分析测试平台,积极创建国家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到2025年,全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市场主体达800家,年营业收入达100亿元,新建国家质检中心2个,建设国家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2个。(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

4.科技金融服务。依托市产业投资基金、科创培育基金等支持科技服务相关项目发展,鼓励天使基金、创业风险投资等股权融资类金融服务机构发展,助推成长期、成熟期科技型企业抢占技术创新制高点、扩大市场份额。推行轻资化、信用化、便利化的债权融资服务模式,加强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企业债、科创票据等债权类科技金融服务,大力发展科技保险、知识产权保险,强化保险保障作用。强化资本市场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开展直接融资。建设科技金融公共服务平台,整合金融服务港湾、科创资本通平台等资源,探索发展新型科技金融服务组织和服务模式,提供投融资路演、投贷联动等科技金融服务。到2025年,全市科技金融服务市场主体达300家,年营业收入达800亿元。(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证监局、重庆银保监局)

5.技术转移服务。持续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支持专业化、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发展。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聚焦细分产业,建设一批小而专的技术转移机构。鼓励技术转移机构创新服务模式,提供跨领域、跨区域、全过程的技术转移集成服务。支持技术转移机构探索基于互联网的在线技术交易模式,推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成果评价、供需匹配、技术交易等智能化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技术转移相关学科或专业,充分发挥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作用,支持建设技术经理人培训服务平台,加快培养技术转移专业人才,持续壮大技术经理人队伍。支持建设概念验证公共服务平台,为科技成果技术熟化提供概念验证支持。支持建设全市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服务平台,聚集技术转移相关创新资源,加速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到2025年,全市技术转移服务市场主体达350家,初、中、高级技术经理人达3000人以上,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1100亿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研究院)

6.创业孵化服务。引进和培育创业孵化服务品牌,提供全生命周期创业孵化服务。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创业孵化机构开放应用场景、创新平台和市场渠道,开展投资孵化、场景孵化、渠道孵化、平台孵化等孵化服务,助推初创企业和团队快速成长。建立分层次分类别的创新创业活动体系,常态化开展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路演、融资对接、创业培训等专业化特色活动,促进创业孵化要素资源快速流动和充分对接。打造高质量创业孵化载体,加快建设环大学创新生态圈、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大型科技企业孵化园、创新创业孵化社区等,孵化培育科技型企业。到2025年,全市创业孵化服务市场主体达850家,孵化载体总面积达1000万平方米以上,建设国家级孵化载体100家以上、环大学创新生态圈15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研究院)

7.知识产权服务。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服务链条。汇聚全球专利数据资源,加快数据开放、查询检索、研究分析等服务场景应用,推广以产业数据、专利数据为基础的专利导航机制,建设一批国家级专利导航支撑服务机构。提升知识产权社会化服务能力,支持知识产权运营、商标品牌培育、知识产权金融等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开发一批市场覆盖广、企业反响好的高端知识产权服务产品。支持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便利化的知识产权服务。到2025年,全市知识产权服务市场主体达5000家,市级及以上品牌服务机构达20家以上,从业专利代理师达800人。(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教委、市科技局)

8.科学技术普及服务。推进科技资源科普化,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基地、重大科研试验场所、重大科技成果向社会开放,做好重要科技知识的宣传、解读和普及工作,促进公众理解、支持和参与科技创新。推动科普产业发展,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科普事业,大力培育科普企业,打造一批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的科普品牌,支持科普研发创作,丰富科普产品供给。聚焦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创新开展一批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群众性科普活动。加快打造国家西部科普中心,推进高端科普平台建设,提高科普产品原创能力,提升群众科学素养和创新意识。到2025年,全市科学技术普及服务市场主体达1200家,培育具有全国或区域影响力的科普品牌5个以上,年服务市民达1亿人次。(责任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

(二)实施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行动。

依托金凤科创园、明月湖科创园、迎龙科创园,分别建设西部(重庆)科学城、两江协同创新区、广阳湾智创生态城科技服务业集聚区,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带动全市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1.建设西部(重庆)科学城科技服务业集聚区。聚焦推动科学城与大学城融合发展,面向工业软件、集成电路、智能制造等重点产业,以金凤科创园为核心载体,重点引进和培育国家级或国内头部科技服务机构,搭建高水平、综合性、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重点依托重庆大学、西南大学等高校基础研究和基础学科优势着力发展研究开发服务;依托金凤软件园着力发展工业软件等科技信息与咨询服务;依托国家质检基地及各类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着力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积极创建国家科技金融创新服务中心,加快建设西部创投中心,着力发展科技金融服务;积极创建国家技术转移成渝中心,加快建设环大学创新生态圈、重庆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等,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着力发展创业孵化服务。到2025年,集聚品牌科技服务机构120家以上,其中市级及以上科技服务机构60家以上,基本建成体系完备、全国一流的科技服务业集聚区。(责任单位: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科技研究院)

2.建设两江协同创新区科技服务业集聚区。聚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突出“科创+产业”特色,面向智能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等重点产业,以明月湖科创园为核心载体,重点引进和培育国内外知名科技服务机构,搭建开放式、国际化、贯通式的科技服务体系。重点依托两江软件园等着力发展工业软件、汽车软件、数字内容等科技信息与咨询服务;持续完善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多元化科技金融支持体系,着力发展科技金融服务;推进“一带一路”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加快建设重庆新型储能材料与装备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着力发展技术转移服务;积极创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着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到2025年,集聚品牌科技服务机构100家以上,其中市级及以上科技服务机构50家以上,基本建成开放协同、辐射全国的科技服务业集聚区。(责任单位:两江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3.建设广阳湾智创生态城科技服务业集聚区。聚焦“绿色产业高地、长江智慧湾区”建设,面向智能终端、节能环保、汽车电子等重点产业,以迎龙科创园为核心载体,重点引进和培育国家级或行业知名科技服务机构,搭建专业化、综合型、全过程的科技服务体系。重点依托重庆交通大学、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西部分院等着力发展研究开发服务;加快建设迎龙创新港,着力发展技术转移服务;依托环重庆邮电大学创新生态圈等着力发展创业孵化服务;依托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广阳岛生态修复实践创新等着力发展科学技术普及服务。到2025年,集聚品牌科技服务机构100家以上,其中市级及以上科技服务机构50家以上,建成特色鲜明、行业领先的科技服务业集聚区。(责任单位:南岸区政府、重庆经开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三)实施科技服务生态优化行动。

充分认识和积极适应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新变化,健全科技管理服务体系,创新科技服务体制机制,完善科技服务政策环境,不断塑造科技服务业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1.强化管理服务。采取认定、提升和新建的方式,加快完善全市科技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认定一批检验检测认证、科技金融、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等引领型、骨干型和综合型科技管理服务机构,强化行业科技管理服务。提升市科技研究院、重庆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科技服务能力和水平。新建重庆市科技服务业发展管理服务平台,增强科技服务薄弱环节。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和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区县政府)要根据本地发展需求,建立健全区域科技管理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政府)

2.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区分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引导有条件的科技服务业事业单位转制,开展市场化运营。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将科研人员参与企业研发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纳入职称评聘、考核奖励指标。落实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政策。充分发挥科技社团作用,促进科技开放合作,服务科技经济融合发展。推动建立科技服务业协会、联盟等行业组织,加强诚信自律,促进有序竞争,提升发展水平。各区县政府要建立符合区域实际、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激发各类科技服务主体活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编办、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人力社保局,各区县政府)

3.完善政策环境。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利用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渠道,加大对科技服务业企业的支持力度。建立科技服务业相关科技创新基础设施项目培育库,对符合条件的公共服务平台、科技服务业集聚区等给予财政资金支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后补助等方式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对科技成果转化机构按规定给予绩效奖补。对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科技服务业企业,落实好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减率征收、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鼓励外资投入科技服务业。中心城区各区政府要用好新型产业用地(M0)政策,推动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逐步完善科技服务业企业用水、用电、用气与工业企业同价的价格政策。各区县政府要强化财税、金融、产业、土地等配套政策支持,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金融监管局、重庆市税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各区县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的全市科技服务业发展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要会同市级有关部门,主动作为、密切协作,共同推动科技服务业加快发展。各区县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夯实人才支撑。将科技服务人才纳入全市人才发展规划,依托重庆英才计划等各类人才计划,引进和培育一批懂技术、懂市场、懂管理的复合型科技服务高端人才。开展技术经纪专业和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定,畅通技术转移和科学普及人才职称晋升渠道。建立完善科技服务专家库,建立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和专家服务团制度。鼓励业务骨干、技术专家通过专兼职方式从事科技服务。依托行业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

(三)强化统计监测。建立科技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按照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完善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系统评价科技服务业发展水平。定期发布科技服务机构及服务内容清单。建立科技服务业企业名录库,及时发布科技服务业统计信息,加强科技服务业数据开发利用,为产业发展决策提供支持。

 

8

 

商务部:发布《广州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

 
 
 
 
 

提出在科技服务领域,要健全多元化科技成果市场交易模式,加快建成全链条国际化技术交易服务平台;推动知识产权、股权及相关实体资产组合式质押贷款新模式发展,开展科创企业专利保险试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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